[2023-07-26]
绳金塔景区提升亮化园林改造项目设备增补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电子化公开招标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ZC2023-06-G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绳金塔景区提升亮化园林改造项目设备增补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电子化公开招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中增加并加粗以下内容: 一、落实政府采购融资贷款政策 1、根据《关 (略) 政府采购线上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 (略) 财政局官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略) 开展“线上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名 (略) 财政局官网公布的合作银行名单。 2、 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 的通知》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在“ (略)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设立的“金融服务系统”中(网址:https://jinrong. jxemall. com)注册登记,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填写融资需求,并线上签订融资业务授权书,申请融资服务。 3、 区财政局对有贷款意愿的供应商提供“ 一对一 ”服务,联系电话*。 二、资格审查环节落实信用承诺制政策 ① 本项 (略) 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洪财购(2023)7号]规定。 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中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附件)后,可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7)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③“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 采购人有权在确定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 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对提供虚假承诺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格审查中按上述第二条款要求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西湖区历史文化街区事务中心
地址: (略) 西湖区金塔东街绳金塔
联系方式:0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中昌 (略)
地址: (略) 红谷滩丰和中大道1318建设大厦702室
联系方式:0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佐珊珊、杨名亮、李志文、涂莉
电话:0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