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乐丰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鄱阳县乐丰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工程已由鄱发改字【2022】599号批准建设,建 (略) 级奖励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鄱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赣闽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鄱阳县乐丰镇茨山分场。
2.2规 模:详见《招标项目情况表》。
2.3计划工期:181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8月09日
2.4招标范围:鄱阳县乐丰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稻虾田及鄱余公路路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渠道、排水沟、渠系建筑物、田间道路工程、生态护坡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施工标,详见《招标项目情况表》。
2.6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含*级)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略) 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本企业开标前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 (略) 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及本企业开标前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专职安全 (略) 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本企业开标前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质量负责人必须执有质检员证书及本企业开标前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为遏制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负责人须提供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参加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注:提供缴费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均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施工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1月03日起至2023年01月30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 (略) 客服电话:4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31日10时00分整,地点为鄱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挂证”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资格审查结果及所有投标人家数。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并按有关要求实行关键岗位人员考勤。
7. (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规定,为了有效防止疫情传播,现将疫情期间本项目开标的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7.4.1本项目施工标段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各投标单位参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7.5疫情期间所有的投标保证金都以转账方式进行缴纳或电子保函,以方便开标现场进行核对。如未打保证金或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此标段为无效投标。
7.6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投标。
7.7鄱府办字【2016】134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管理按饶水字【2018】101号文件规定执行。
7.8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鄱阳县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0793-*)。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鄱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
地址:鄱阳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先生/丰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赣闽 (略)
地址: (略) 章贡区兴国路18号财智广场(赣州书城)A栋商业A710#
联系人: 何女士
电话:*
2023年01月03日
招标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面积(亩) | 要约价 (元) | 合同编号 | 投标保证金(元) |
鄱阳县乐丰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工程 | 鄱阳县乐丰镇茨山分场 | 4900 | *.51 | PYX/LFGBZNTSFQ-SG0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