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 (略) ( (略)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24〕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对2023年国家、省、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园区/基地认定扶持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 (略) (略) 反映,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或反映情况的组织或个人需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有效证明材料及联系电话,书面材料需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6日
二、受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
广 (略) (略)
联系电话:#;邮箱:*@*ttp://**
2023年国家、省、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园区/基地认定扶持审核结果公示名单
广 (略) 政策研究室
2024年12月3日
附件
2023年国家、省、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园区/基地认定扶持审核结果公示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审核结果 | 审核金额(万元) |
1 | 广州若 (略) | #56J | 通过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