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扎县雄梅镇供销合作社升级改造工程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XZZB-JSRH-NQFJ*
1.比选条件
本项目申扎县雄梅镇供销合作社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比选人(项目业主)为申扎县供销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申扎县境内 ;
2.2、建设规模:详情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比选范围:详情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叄级及以上(含*级)以上或农牧民建筑施工队资质,建筑工程施工(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7 月8 日10时00分至2023年7月10 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到西藏嘉晟 (略) (地址:海亮南岸天都2栋3单元102)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请于2024年7月8 日10时00分至2024年7 月10 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到西藏嘉晟 (略) (地址:海亮南岸天都2栋3单元102)获取招标文件。
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原件查验)及复印件(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到上述地点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
(2)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区外企业必须具备有效《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登记证》;
(4)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5)近三年(2020年至今)承建的类似房建业绩(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业绩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之日起);
(6)以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加盖鲜章(包含3.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
5.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申请人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比选文件,提交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采 (略)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2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 (略) 管[2022]187号)的规定要求。本项目执行《关于废止《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通知》( (略) 管【2022】160号)的规定要求。
8.3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略) 管〔2019〕38号)文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4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9.联系方式
比选人:申扎县供销合作社
代理机构:西藏嘉晟 (略)
联系人:江先生*
日期:2024年7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