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水务局:
你单位报来《中宁县凉风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综合专家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中宁县徐套乡小湾村。主要建设内容:土坝工程、和输(泄)水建筑物改造工程。土坝加固施工包括坝体清基、土坝填筑、下游坝坡开挖及回填、砌护板施工、防渗膜施工工程;输(泄)水建筑物施工包括拆除原输水建筑,新建输(泄)水建筑物1座,由进口段、涵洞段、陡坡段、消力池及海漫段组成,全长234m。本项目共设3处取土场,面积分别为1.18h㎡,1.75h㎡,1.23h㎡,总占地面积为4.15h㎡,共取土4.*m3,不设置弃土场;1处施工生产生活区占地0.4h㎡;临时施工便道占地面积0.2h㎡,临时占地面积4.75h㎡。本项目总投资1143.*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2.36%。环保投资主要用于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置以及生态恢复等。
经审查,本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项目涉及部分生态红线,已按要求进行了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开展有限的人类活动论证报告。在落实论证报告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及风险防控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实施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必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有施工扬尘和机械废气。施工扬尘采取场地洒水、运输车辆盖上篷布,车辆减速慢行等措施;施工机械废气须加强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合理降低使用次数,优化机械设备减少废气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有施工废水和工人生活废水。生活污水依托施工生活区临时旱厕,定期清掏沤肥后作为农肥。洗漱废水用于项目区洒水抑尘;施工废水现场设置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营运期不产生废水。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噪声主要是机械噪声。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机械、设备加强定期检修、养护;避免高噪设备同时施工,降低人为噪声,支架装卸过程中减少碰撞;少用哨子、笛等指挥作业。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限值,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厂界外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砂石料、拆除建筑物产生的砂石、水库清出的淤泥等,以上建筑垃圾能综合利用的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必须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不得乱倒乱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治理措施
本项目施工结束后,须对占地范围内进行水土保持及恢复措施。对取土场进行土地平整,将剥离的表土完整存放( (略) 苫盖)在施工结束后进行回覆,土地平整后选用短花针茅+沙蒿+芨芨草1:1:1比例混播,种植密度60kg/h㎡,恢复至自然状态,运营期加强水库两岸植物绿化的维护。
三、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及排污许可证
项目建成后,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报告须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四、其他要求
1.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工程建设内容,在建设过程中因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复下发后 5 年内没有开工建设的,本批复自动失效,若续建的,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建设单位督促环评编制单位于2024年6-8月植物生长旺盛季节补充生态现状调查,并按照规范要求补充完善环评报告表。施工和营运期应加强环境及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有关制度和环保设施运行台账,确保环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各类环保及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加大生态修复和植树造林绿化面积,防止水土流失。
3.中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建设期运行期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及日常执法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2024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