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沙洋 (略) 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沙洋 (略) 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沙洋 (略)
建设地点: (略) 沙洋县汉津大道与开源大道交叉口。
建设规模:沙洋 (略) 综合大楼建设项目位于沙洋县汉津大道与开源大道交叉口,项目设置床位200张,总用地面积*.44m2,净用地面积*.2m2,总建筑面积*.37m2。容积率1.41,建筑密度20.47%,绿地率33.12%,机动车停车位34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40个。综合大楼框架结构8层,综合楼建筑面积*.70m2(含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临床业务主要科室、医疗临床技术主要科室、辅助用房、行管后勤用房等),地下室建筑面积1314.62m2,配套建设水电、消防等。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联系人:王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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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158****0427,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2022-10-14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