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监控设备采购安装
公开询比公告为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略) 监控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现采用公开询比方式确定设备采购及安装承包商,有关报价事宜如下:
一、采购安装及其他
1、施工地点:盐卤车间、水汽车间(余热工序)、仓储车间(采样房)。
2、施工内容:包括且不限于设备安装、布线、套管、调试、接入配套设备等。
3、施工时应按照车间要求办理相应安全作业票及其他相关票证。
4、安装 (略) 整齐、整洁。
二、报价承包商资格标准
1、报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承包商。
三、报价须知
1、所报价格为到厂价格含1%-13%增值税发票和运杂费等费用。本次报价为一次性书面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报价包括且不限于:设备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 技术服务、培训、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各项措施费等一切成本风险费用。
2、报价单位需到施工现场实地勘测,做出切实可行、招标人认可的方案后方为有效报价。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报价承包商应对所有工程量的完整性负责。
3、报价单位需提交一份报价函,提供分项报价和总价。不接受未经密封的报价函。报价单位的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提供报价明细表,报价表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4、评审办法:最低价法(以不含税的最低总价作为评审依据)。
四、付款方式:
1.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本合同所购货物安装调试双方最终验收合格并签字后,同时*方已按合同要求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并出具合同全额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方向*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5%。
3.余款5%作为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一年结束无任何质量问题且卖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后,买方向卖方付清合同价余款(无息)。
4.合同货物的最终验收应在卖方已按合同要求提供了所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及合同规定的所有服务,且设备至少投入正常运行1个月后进行。
5.付款方式:现金、转账、电汇及银行承兑等。
五、工期要求
签订合同后*方应在1个月内安装完所有设备(若规定期内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协商后可适当延期)。
六、具体技术条款
具体技术要求,请与 (略) 黄工联系,到现场实地勘察、技术交流,然后做出可行性方案。
七、报价文件要求:
1、采购控制价:4.9万元(含1%税),超过采购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不进入评审。
2、本次报价为一次性书面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个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报价文件至少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报价表。
3、报价表需密封并于密封处及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不接受未经密封的报价函。
4、以上文件均需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八、报价方式
1.以密封形式用快递(顺丰或EMS) (略) ,并在封面上应填写清楚所报内容以便于区分整理。
2. (略) 的形式, (略) 红章方为有效,附营业执照。
3.邮寄地址: (略) 新基山盐化基地 (略) 企业管理部黄工(*)收,邮编*。
4.截止日期 2024年5月5日(以我方收到快递(顺丰或EMS)邮件日期为有效期限)。
九、联系方式
现场勘察及技术联系人: 黄先生 *
附件为报价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