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辽阳县 (略) 年产300万吨砂石混料建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决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日至12 月13日。
一、项目名称:辽阳县 (略) 年产300万吨砂石混料建筑材料项目
二、建设地点:辽阳县首山镇首山站村
三、建设单位:辽阳县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辽宁 (略)
五、项目概况:为实现弓长岭露天铁矿独木棋盘岭排岩场石材资源化利用,本项目新建建筑石材加工系统。设计排岩场内新设1套建筑用石生产系统,年处理岩石为300万吨。石材经系统处理后,共生产主产品0~300mm建筑砂石290万吨及少部分副产品含铁建筑砂石10万吨,0~300mm岩石作为建筑砂石原料对外销售,产生的含铁建筑砂石售至弓长岭露天铁矿。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9-*
通讯地址: (略) 辽阳县首山镇兴隆大街14-1,辽阳县行政审批局环保审批室窗口
(报批)辽阳县 (略) 年产300万吨砂石混料建筑材料项目(报批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