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建立完善以流通龙头企业为支撑,县城为枢纽、乡镇为节点、村级为终端的县乡村三级商贸流通服务网络体系。按照中华供销总社《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和省供销联社《 (略) 供销系统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现面向全县遴选合作经营主体。
一、入围条件
(一) (略)
1.经营场所面积在500-1000平方米左右。
2.经营主体具备以下服务:①日用消费品供应;②农资供应、服务;③快递收发;④农产品收购、销售;⑤废旧物资回收。
(二)村级综合服务社
1.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其经营场所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常住人口500-1000人的行政村,经营场所面积在30-100平方米左右。
2.经营主体应具备以下服务:①日用消费品供应;②农资供应、服务;③快递收发;④农产品收购、销售;⑤代理代办服务。
(三)其他要求
1.入围经营主体注册时间在3年以上且正常经营,诚信记录优,经营能力强的个体经营者和运行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2.入围经营主体相关经营证照齐全,能提供法人征信报告并承诺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3. (略) 、村“两委”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新设立或已有的经营实体。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营主体,都不得申报:近三年内,存在 (略) 场管理等部门监督抽查为不合格的;近三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有重大质量投诉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经营管理
1.入围经营主体经授权统一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2.签订《静宁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合作经营协议》。
3.纳入县域流通服务网络经营管理,给予相关项目支持。
三、其他事项
承接单位:静宁县供销集团(农发公司)
报名地点:静宁县供销社三楼(农发公司项目投资部)
报名时间:2023年2月7日-2月22日
联 系 人:王部长*
厚经理*
李经理*
静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