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根据《海南省财政 (略) 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琼财支〔 * 〕 * 号)文件精神, (略) 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定 (略) 核查清理,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范围
对海口 (略) * 年至 * 年9月份长期已使用在建 (略) 全面核对和清查清理(含原 (略) 和海口市委农村工 (略) (略) 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对项目的的账务资料、审计报告、验收报告、移交手续、财务竣工决 (略) 全面清理,归类,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
二、项目经费
核查清理经费请依据《 (略)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会计 (略) (略) 办法>的通知》(琼价费管〔 * 〕 * 号),按项目金额报价(具体项目及金额详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会计、审计、 (略) 等服务独立法人资格。
(二)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具有相应 (略) 等工作经验。
四、提供材料
(一)提供单位有效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二)提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三)提供相关人员的资质证明及其他关联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价函(密封)。
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和地址
(一)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年10月10日。
(二)地点:海口市长滨三路市政府办公区17栋北 * 室。
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 ***
特此公告。
附件: (略) 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情况摸底表.xlsx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