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规公〔2024〕9466号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增加透明度,根据《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有关规划审批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申请人: | 潘培芬 |
项目位置: | (略) (略) 勒流街道冲鹤村委会天衢前街东四巷3号 |
申报类型: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个人住宅) |
项目基本情况:用地面积:94.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3.07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94.34平方米,建筑高度:10.15米,建筑层数:3层,容积率:2.15,建筑密度:99.81%。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许可或审批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在公示结 (略) (略) (略) 勒流管理所提交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行政许可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利。如申请举行听证会,应在公示结束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请听证的权利。
意见收集电话: | # |
业务咨询电话: | # |
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所属村(居)委会和村民小组公告栏
(略) (略)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