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6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基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S*6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资金,招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新建应急救灾物资库8012.36平方米,生产设备附属用房487.39平方米;混凝土铺地6452.13平方米,以及土石方工程、总体电气及给排水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略) 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基地建设项目: 2.1建设地点: (略) 巴宜区八一镇布久乡仲果村; 2.2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设一个合同标段实施。新建应急救灾物资库8012.36平方米,生产设备附属用房487.39平方米;混凝土铺地6452.13平方米,以及土石方工程、总体电气及给排水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12个月(365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并且符合行业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基地建设项目: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基地建设项目: 获取时间: 2023-12-06 00:00 -- 2023-12-13 00:0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略) 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基地建设项目: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3-12-28 10:0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基地建设项目: 开标时间: 2023-12-28 10:0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2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建办标[2019]193号”文件通知以及“藏建招[2019]36号”文件通知,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以上通知进行投标报价和计取税金。请各投标人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投标。限价按新定额、新税率的营改增后计价,施工合同必须按新定额、新税率的营改增后签订。 7.3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略) 管〔2019〕38号)、《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措施费里。如中标单位未按照本文件执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7.4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要求。 7.5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 (略) 发起解密后30分钟内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超过30分钟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各投标单位在开标过程中要保持通信畅通,项目进入评审阶段后,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内容如需各投标单位做出解释的,联系不上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联 系 人: 朱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 (略) 地 址: (略) 巴宜区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