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 (略) 水利局关于精简优化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通知》(渝水[2019]158号)等规定, (略) 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了铜梁区蒲吕街道新联村四组、五组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验收组认为铜梁区蒲吕街道新联村四组、五组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9月12日
建设单位: (略) 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重庆众馨茂 (略)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 (略) / (略) /铜梁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