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的公告(2018年第9号)等文件的相关管理规定,现将《
*吨/年定温可膨胀石墨生产装置改扩建及高性能石墨基新材料重点实验室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吨/年定温可膨胀石墨生产装置改扩建及高性能石墨基新材料重点实验室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昌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下营化工园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范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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