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 (略) 紧固件类产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苏州 (略) 紧固件类产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 (略) ;
建设概况:本次技改不新增产能,技改后全厂产能4800吨/年,同时调整螺母、螺丝产能比例(螺母50吨、螺丝4750吨);
现有员工276人,本次增加员工24人,技改后全厂员工共300人。工作制度为两班制(白、夜班),每班8h,全年工作312天,年工作时数约5000h。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自有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雨水 (略) 收集 (略) (略) ;本项目排水仅为生活污水,水质简单, (略) (略) 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尾水达标排放至吴淞江。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螺丝成型、搓牙工序产生少量油雾废气经管道收集,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2#处理,最后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螺母攻牙工序产生少量油雾废气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水蜡使用、模具维修产生废气量小,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废气处理风机、螺丝成型机、搓牙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危险固废包括废抹布、废油、废油泥、废包装容器(沾染化学品)、废活性炭、含蜡废液、甩干废液和空油桶,其中废油、废油泥、废包装容器(沾染化学品)、废活性炭、含蜡废液、甩干废液委托淮安 (略) 处理, (略) 政环卫清运,空油桶由供应商回收;一般固废包括金属边角料及废金属屑、不合格品、一般废包材、废模具外售处理;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和要求,验收组认为苏州 (略) 紧固件类产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议
1、及时开展危险废物转移处置,防止超期储存。
2、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及日常管理台账,定期维护环保设施,确保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加强环境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4年7月8日—2024年8月2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 (略)
地址:苏州工业 (略) 7号
联系人:金工
联系方式:*@*ttp://**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苏州 (略) 紧固件类产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自主验收监测报告表(提取码:zk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