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9,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96,2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九里堤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监理/标段补遗书(1)号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其他:结合项目特点,从政策分析、财税分析、 (略) 场资源分析等三个方面,以项目建设对项目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和促进为核心,制定落实有效的经济技术方案。满足上述要求有得1分,无得0分。”取消。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除资格审查业绩外,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1个已完成的工程投资额不低于*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得5.5分;本项最多得11分。” 现更改为:“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除资格审查业绩外,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1个已完成的工程投资额不低于*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得6分;本项最多得12分。”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略) (略) 2024年07月04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