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青川县生活垃圾热裂解无害化处理处置管理工作,健全城乡统筹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加快补齐县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治理能力。有效解决青川县县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难题,青川县拟采取公开招商方式实施青川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青川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二)建设地点:青川县乔庄镇黄坪社区秧田湾。
(三)建设方式:企业自建自筹资金,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购买服务。
(四)建设内容规模:
(1)在乔庄镇黄坪社区秧田湾新建日处理能力100吨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厂及相应配套设施建设;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热裂解无害化处理厂区、生活区两部分;
(2)项目合作期限:项目运营期25年,建设期半年。(自项目建成投产后运营期25年,中标企业与政府签订正式投资合同日起,建设期半年);
(4)项目运作方式:BOT(投资—运营—移交)模式,合作期满后,将本项目所有资产和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5)项目回报机制:政府购买服务,企业投资回报政府购买服务费不高于220元/吨,(其中不含项目运营费用),自本项目投产运行后付款结点,政府每季度支付中标企业相应吨位处理费用;
(6)项目调价机制:本项目服务费用根据当地每年CPI增幅比例与每五年进行一次调价机制;
(7)项目合作条件:本项目设计处理能力100吨/天,其中保底量为100吨/天,超出部分政府采取按照实际量及单位处理费核算,本项目采取25年特许经营权,其中项目三通(路通、电通、水通)由政府方提供;
(8)项目手续:建设期项目可研、环评、立项、水保、安评等相关手续政府方与中标企业同步进行。
(七)功能定位:建设在农村乡镇区域合理位置设置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00吨的垃圾热解气化项目,配备1组日处理量为100吨的自供能式垃圾完全热裂解机组。
(八)土地使用方式:利用乔庄镇黄坪社区秧田湾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区内(原生活垃圾无氧热裂解项目厂房位置)以政府划拨出让给中标人,土地使用年限与政府授予其特许经营权一致。
(九)中选企业经营期限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由中选企业继续经营、中选企业如不再经营则将运营设备及设施等无偿移交青川县人民政府。
(十)建设周期:自项目开工之日起6个月内建成投运。
二、招商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该项目投资能力的法人单位,且公司注册年限三年以上,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
2.具有同类生活垃圾热裂解项目投资体量100吨及以上相关案例及与政府相应投资合作服务合同。
3.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具备良好的财务实力与融资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相应的偿债能力,提供1000万金融机构保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支持措施
(一)由招商人组成项目推进工作组负责项目招商、规划、设计、建设等协调工作,对该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马上办”、挂牌督办。
(二)投资人在项目建设中享有县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相关优惠政策,保证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间依法依规 (略) 、市各项政策支持,同一情形将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限享受一个层级的优惠政策。
(三)政府与中选企业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中选企业特许经营权,经营期限按实际投资进行核算,经营区域为县所辖乡镇。
四、报名须知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资人请于即日起到青川县综合行 (略) 管理股了解项目建设有关情况,也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获取项目建设相关资料。
(一)报名获取招商文件时须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一律加盖报名人单位公章,下同)。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具有统一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5.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查验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6.开户银行出具加盖鲜章的资信证明和与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资金实力证明。
7.书面承诺书。
8.本招商公告中需要或报名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以上所有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有效,并按要求准备所需相关原件以备核实之用,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张规范装订并胶装成册,提交3套,并逐页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日至**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青川县农业中心四楼(综合行 (略) 管理股)。
五、咨询联系方式
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王先生,联系电话:135-1833-5343
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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