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要求,安徽省东 (略) 新型铝型材生产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新型铝型材生产项目(重新报批);
项目投资:*万元;
建设地址: (略) 凤阳县刘府镇循环经济产业园;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内容:项目占地面积50亩,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1栋综合楼、2栋厂房、道路等配套设施。购置各种型号圆柱铝棒挤压成型、新型铝型材生产线、表面处理生产线等,建成年产2.*吨新型铝型材的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省东 (略)
联系人:胡总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凤阳县刘府镇循环经济产业园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北京科泽 (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中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 (略) 络链接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安徽省东 (略)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