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开。
电话:0310-* 传真:0310-* 通讯地址:大名县京府大街北段路东大名县行政审批局环保城管股(*)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时间 |
1 | 河北 (略) 工业机器人项目 | 河北 (略) | 河北 (略) | 大名县经济开发区阳平路西段北侧河北 (略) 现有厂区内 | 本项目不新增占地,拟在机床机器人集体制造车间新增一条树脂砂造型生产线,在机加工车间新增一条喷漆生产线,技改后80%的铸件采用现有消失模铸造工艺,其余20%铸件采用树脂砂铸造工艺,项目建成后产能不变,仍年产数控机床光机2000台、数控机床整机1000台、工业机器人800台,总共合计15000t/a,其中数控机床整机需进行表面涂装,根据客户需求,约700台(约合2763t)采用静电喷涂,其余300台(约合1184t)进行喷漆处理。 | 项目运营期造型、落砂以及砂处理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树脂砂浇注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消失模浇注和3号车间模具烘干废气环保治理措施处理后。项目喷漆晾干工序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废气经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排气筒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监控限值,同时厂房外颗粒物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项目废砂、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漆桶、废固化剂桶、废过滤材、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2023.9.7 |
2 | 环保型自动喷涂生产线项目 | 河北 (略) | 河北道磁 (略) | (略) (自治区) (略) 大名县(区)占顺电力智能装备产业园 | 本技改项目在现有生产车间增加环保型自动喷涂生产线一条以满足项目生产需要。生产线位于2#车间东北角,配置的主要设备包括全自动化静电喷涂生产线、烘烤房、喷塑房、10T起重机等。项目建成后,年可喷涂壳体2000套。 | 项目运营期新增自动喷涂生产线的喷塑工序和原喷塑房的喷塑粉尘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新增自动喷涂生产线的烘烤工序和原烘烤房、喷漆晾干工序的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浓缩+漆雾过滤棉+催化燃烧处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二*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限值。项目无新增废水。项目采取安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器、隔音罩等措施对噪声污染进行控制,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无新增固体废物。 | 2023.9.7 |
3 | (略) 产业园扩建项目 | (略) | 河北 (略) | 河北 省(自治区) 邯郸 市 大名 县(区)经济开发区京府工业园阳平路西段南侧(国千科技西侧) | 本项目使用已规划的12#车间,划拨出8000m2进行建设与生产,购买增设2间喷塑室、2间固化室,购置数控剪切机、数控折弯机、数控校直机、数控贴片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路灯杆5000根、LED灯具20000万支、太阳能光伏板8000块。 | 项目运营期喷塑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路灯杆生产固化工序采用电加热,太阳能光伏板生产层压工序及路灯杆生产固化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风冷+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工位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对焊接烟尘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大名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大名县污水处理厂。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东、南厂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西、北厂界应满足4类标准要求。项目废边角料、焊渣、废金属屑、多晶硅渣等一般工业固废可由厂家回收或出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2023.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