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拟对受理的贺州 (略) 钟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炉渣综合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接受公众来信来电,并对于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5日
电话:0774-*,传真:0774-*
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钟山县西路30号老烟厂幼儿园旧址)(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贺州 (略) 钟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炉渣综合处置项目
建设单位:贺州 (略)
建设地点:钟山县钟山镇榕马村委上马岭村
工程概况:项目性质为新建,位于钟山县钟山镇榕马村委上马岭村(地理坐标:东经111度16分34.57秒,北纬24度29分38.55秒),以备案号2211-* -04-01-*于发改部门备案。本项目占地面积13870.66m2,其中地块1总面积为11830.7m2,主要建设1#炉渣处置间和2#炉渣处置间以及办公楼;地块2项目总面积为2039.96m2,主要建设停车场和环保砖室外养护区。项目拟年处理8.5万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产品为环保砂和废旧金属,二期工程产品增加环保砖,其生 (略) 场需求变化,最大产能可达年产1534万块。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31%。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在施工场地场界设置围挡,工地出入口、施工作业区和材料堆放地实施硬化。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禁止超载,出工地前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裸露土方和堆放物料以篷布、防尘网等进行覆盖。
(二)施工期在施工场地内设置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作降尘及冲洗车辆,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三)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时间,禁止午休和夜间施工。建设过程中采用性能好、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设备定期维修保养。
(四)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对可再利用的废料进行回收,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交给符合规定的运输单位运输至正规的消纳场所处置。场地平整及基础阶段开挖的土石方即挖即推至低洼处进行填平,或作为绿化用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至隔壁的钟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
(五)营运期在炉渣堆放区上方安装水喷淋装置,炉渣处理全过程采用湿法作业。水泥储存筒仓顶部自带袋式除尘器,经处理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在搅拌机预加料斗及排气口各设1根收尘管,搅拌粉尘经收尘管收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经处理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采取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的食堂油烟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六)营运期在厂区南部设置1个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为170m3,用于收集最大暴雨时前15min 降雨量。初期雨水通过雨水沟收集后进入雨水池,通过雨水池初步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产废水经沉淀池自然沉降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66)三级排放标准后,前期作为农肥用于周边农林地施肥,后期排入污水管网并进入钟山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七)营运期落实隔声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防震和隔音设施。合理布置平面,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车辆进出厂区禁止鸣笛,限速行驶。
(八)营运期未燃尽物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集中送回垃圾焚烧发电厂重新焚烧。沉淀池底部污泥经压滤机脱水后形成的泥饼掺入环保砂中作为本项目制砖原料或者作为建筑物料外售。废砖返回炉渣处理系统内处理后作为制砖原料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和废液压油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分区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废含油抹布与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九)营运期加强防渗措施。危废堆场均为密闭设施,地面铺设防渗材料,并设渗滤液导流设施。危险废物不能超范围堆放,存放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危废暂存间专人管理。废润滑油及废液压油一旦发生泄漏,及时清理进行维修,防止通过垂直入渗造成土壤环境受到污染。
(十)营运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厂区环境绿化,在厂区内部及周围进行植树种草。厂区四周建设截排水沟,防止厂外雨水进入;在各炉渣处置间周边均设置截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十一)营运期项目须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评价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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