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三份清单”相关地块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现场检查等方式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再开发利用前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 (略) (略) 委托我单位(山东 (略) )对原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项目地块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进而识别、判断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分析可能存在的污染源、污染因子、污染途径,从而制定调查方案,进行分析等,确认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并且编制了本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原 (略) 地块;
占地面积:(略).78m2(292.1亩);
地理位置: (略) (略) 后官战湖村西300米。四至范围:东至G206国道(威汕线),南至原 (略) 地块,西至官战湖农田,北至瑞德利超薄超强电池隔膜项目地块。地 (略) 域地理坐标为E:118.(略)°,N:34.(略)o。
调查缘由: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文件第五十九条要求,“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在2020年4月进行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过程中部分检测点位个别污染物超过筛选值标准,再开发利用前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调查地块分两阶段开发,调查地块东侧部分2003年之前为后官战湖村农用地,主要种植水稻、玉米、花生等农作物;自2003年至2018年9月,该地块一直用于 (略) 生产活动;2018年9月, (略) 关停;调查地块西侧部分2010年之前为后官战湖村农用地,2010至2012年小部分存放过原料,大部分为农用地,2012年至2018年建设为产品库,用于存放产品。原 (略) 2018年关停,至2021年拆除设备及厂房,污染物清理;调查地块2021年至今为闲置空地;
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该地块历史上存在过后官战湖村农用地、 (略) 用地,现 (略) 域内无其他有害残余废弃物。目前地块周边1000m范围内主要 (略) 、农田、工业企业。由于历史上存在过 (略) 进行建筑陶瓷生产活动,2020年至2022年地块使用人拆除厂房、清理污染物,将煤气站附近沾染土、煤焦油沾染物清理,根据现场勘查已清理至中风化石灰岩层。为排查历史生产活动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是否产生影响,需要对调查地块进行土壤及地下水进行布点采样检测。
第二阶段初步调查:调查检测结果显示,本次调查地块土壤样品各项检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本次调查地块地下水不作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样品各项检测因子除W10点位硝酸盐因子外也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IV类水标准要求,硝酸盐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V类水质,根据风险分析硝酸盐不属于本项目的特征污染物,是区域地下水质量造成,风险程度可接受。本次调查认为原 (略) 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风险水平可接受,符合建设用地-第 (略) 建设用地中的工业用地(M)、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以及绿地与广场用地(G)标准要求。
联系人:石经理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