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御湖 (略) 10期项目建设需要,广州御 (略) 提出项目施工范围需迁移砍伐树木。现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1月1日。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向我单位反映或提交,具体途径如下:
1.邮寄: (略) (略) (略) 81号A栋101 室, (略) (略) 园林绿化科收,邮政编码:#
2.电子邮箱:*@*ttp://**
3.电话:020-#
注意:所有反馈意见请注明“御湖 (略) 10期项目申请树木迁移砍伐审批意见反馈”。有效反馈意见须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