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拟报批的 (略) 2.*吨/年高性能有机硅产业链延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 (略) 2.*吨/年高性能有机硅产业链延伸项目
项目地址: (略) 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化工大 (略) 28号
项目概况:购置水解反应釜、M2H塔、蒸发器等设备151台(套),建设连续法羟基硅油装置、低粘二*基硅油装置、二*基一氯硅烷精馏装置、四*基二硅氧烷(俗称含氢双封头)制备装置,以及配套的仓库、装车栈台、罐区及泵区、应急池等辅助公用设施,改造罐组、灌装站、低沸硅油等装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羟基硅油 *吨、低粘二*基硅油1000吨、二*基一氯硅烷1200吨、四*基二硅氧烷(俗称含氢双封头)600吨、低沸硅油2200吨能力,副产盐酸(19%)2645吨、TMDSO高沸物163吨、TMDSO低沸物119吨。
联系方式(电话或邮箱等):0511-*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参说明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略)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