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临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临自然资公告〔2022〕25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临泉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序号 |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方式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价增幅 (万元) |
1 | 建设路东侧、外环南路(洪河大道)北侧 | 77353.92平方米(约合116.03亩) | 交通场站用地 | 挂牌 | 不大于1.0 | 不大于30% | 不小于10% | 50年 | 2514 | 2514 | 1 |
上述地块其他规划指标按规划要求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LQ〔2022〕-101号宗地资格要求:
1、竞买人资格条件:国内公司法人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竞买人报名时须同时购买该宗地范围内除充电桩、地面绿化、铺装、管网等设施外的地面建筑物及附属物,金额为6765.7万元,在报名时须连同土地竞买保证金分别转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竞买人报名时须持土地竞买保证金进账单和购买地面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转账凭据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3、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略) 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及《 (略) (略) 场失信行为惩戒清单(2020年版)》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或近5年 (略) 区域内存在失信记录的,则不予受理申请。
4、竞得人竞得该宗土地后,须按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否则,视为违约,政府有权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5、竞得人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6、①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达到办理条件后可同步申办获得不动产权证,实现“交地即办证”。②在竣工验收阶段,符合办证条件的,同步办理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与房屋实测绘,同步完成竣工规划核实、土地复核验收和房屋实测绘成果审核,同步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实现“验收即办证”。③开发企业在完成首次登记后同时交房,权利人(业主)同步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实现“交房即办证”。
7、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三、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五、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临泉县LQ〔2022〕-10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可于2022年12月26日8时至2023年1月28日16时前,到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一式两份)。
2、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8日16时前。
3、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4、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详见以上宗地的《挂牌出让文件》。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时间
挂牌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临泉县政务新 (略) 内东侧二楼)。
挂牌时间:2023年1月16日8时至2023年1月30日16时止。2023年1月30日16时30分在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举行挂牌出让结果确认仪式。
备注:具体挂牌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杨传军 耿伟 电话:0558-*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王园园 电话:0558-*
开户单位: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阜阳分行临泉支行 账号:*67899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