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暨机器管“三资”试点工作部署,理 (略) 农村集体土地利用现状,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管理,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海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清查核实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我局拟公开遴选一家技术单 (略) (略) 农村集体土地清查核实工作,现就本项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农村集体土地清查核实工作
二、资金来源
项目经费来源于政府专项资金,其中:农村集体所有村集体使用(包含已出租和闲置土地)单价不超700元/宗;农村集体所有群众使用土地(未发包但农民实际经营的土地)单价不超过3000元/村委会。
三、项目内容
结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确权、房地一体化登记确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确权、林木林地权属登记确权以及“三调”的基础上,利用现代地理信息技术, (略) 5个镇及2个街道(城西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海垦街道、金宇街道)个村(居)委会“集体所有集体使用”(包含已出租和闲置土地)和“集体所有农户占用”(未发包但农民实际经营的土地)两类土地清查核实。
四、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五、报名评审条件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二)须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工程测量专业#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具有地 (略) 理相关软件工具(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
(四)具有GPS、全站仪等必要的测绘设备(分别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
(五)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测绘师(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2024年任意6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名材料要求
(一)报价函(包括报价格式:农村集体所有村集体使用(包含已出租和闲置土地)单价/宗,农村集体所有群众使用土地(未发包但农民实际经营的土地)单价/村委会);
(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第五条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
(四)拟投入项目实施的人员清单(含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五)项目技术方案;
(六)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并横向装订,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密封 (略) 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6日起至12月10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 (略) (略) (略) (5号楼109办公室)。
(三)联系人:马女士,联系电话:#。
八、评定办法
遴选人根据各参选人递交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一家。届时中标者以电话形式通知,未入选的单位恕不另行通知。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