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洛浦县2023年和田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洛浦县林业和草原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14日 13:3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8月14日至2023年09月0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9月04日 10:30 | ||
开标地点 | 洛浦县北京工业园区,北园区振兴路10号 | ||
预算金额 | ¥184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剑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洛浦县林业和草原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和田地区洛浦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0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润洛泽阗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城区街道依格孜艾日克社区杭桂路94号附1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洛浦县2023年和田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4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RLZT-HTLPX-2023-32
项目名称:洛浦县2023年和田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洛浦县2023年和田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标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人工乔木造林苗木:数量*株,合计:449.03万元。2.人工灌木造林苗木:数量*株,合计:189.1万元。3.退化林修复:数量2000亩,合计:119.9万元。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洛浦县2023年和田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标二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封沙育林:数量50000亩,合计:486.42万元。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洛浦县2023年和田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标三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人工种草:数量3000亩,合计:88.02万元。2.草原改良:数量60000亩,合计:514.2万元。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天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企业需具备林业主管部门发放的苗木经营生产许可证、苗木检疫证;
(3)法人参与投标需携带法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需提供公司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缴费凭证,个人明细)(新成立 (略) ,按实际发生提供);
(4)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略) 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5)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将通过现场查询为准);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全部预留给小微企业,投标企业提供有效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其他与此条冲突的条款,以此条款为准);;
【标项2】
(1)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3)法人参与投标需携带法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需提供公司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缴费凭证,个人明细)(新成立 (略) ,按实际发生提供);
(4)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略) 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5)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将通过现场查询为准);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全部预留给小微企业,投标企业提供有效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其他与此条冲突的条款,以此条款为准);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说明牵头方。(格式自拟);
【标项3】
(1)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企业需具备农药经营许可证及草种经营许可证或草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
(3)法人参与投标需携带法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需提供公司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缴费凭证,个人明细)(新成立 (略) ,按实际发生提供);
(4)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略) 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5)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将通过现场查询为准);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全部预留给小微企业,投标企业提供有效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其他与此条冲突的条款,以此条款为准);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说明牵头方。(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4日至2023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4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洛浦县北京工业园区,北园区振兴路1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 (略) 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浦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和田地区洛浦县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润洛泽阗 (略)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城区街道依格孜艾日克社区杭桂路94号附1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剑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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