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 (略) 农民工“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皖就办〔2020〕5号)、《关于认定20 (略) 农民工“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的通知》(皖就办[2022]13号)文件精神,自2022年12月以来,经过宣传动员、自愿申报或相关单位推荐、县区初审,市就业办于2023年1月17日、18日, (略) 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通过审阅申报材料、实地走访企业、讨论研究及对照标准逐项审核等环节后, (略) 申报202 (略) 农民工“优秀创业项目”,推荐刘高伟等3人申报202 (略) 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6日)。有异议者,请拨打举报电话:0554-*。
拟推荐申报202 (略) 农民工“优秀创业项目”及其企业名称
安徽 (略) :“智能教学设备场景化应用与推广” 项目
拟推荐申报202 (略) 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及其企业名称
刘高伟 潘集区刘高伟家庭农场
孙华伟 (略) 伟田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吴吉令 安徽 (略)
(略) 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