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工作指引〉的函》(桂商运函〔2021〕46号),我局对容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上报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将初审合格的容县杨梅供销合作社桂南加油站项目(换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7月24日前,将有关材料 (略) (略) 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
电话:0775—* 传真:0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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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工作指引〉的函》(桂商运函〔2021〕46号),我局对容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上报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将初审合格的容县杨梅供销合作社桂南加油站项目(换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7月24日前,将有关材料 (略) (略) 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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