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德县 (略) 建设项目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永德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涉及部门专题召开整改工作会议,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尽责,采取切实有效地措施推进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审计报告共计提出问题20个,目前,已完成整改14个,正在整改6个,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规划落实方面的问题
1.提标改造项目未按规定工期完工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目前,永德县已督促项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加快完善项目相关档案资料,尽快完成项目结算审核及资料归档工作。计划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
(二)建设程序执行方面的问题
2.二院先开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永德县 (略) 于2018年3月前完成设计、规划、地勘等相关工作,并向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由于当时办理施工许可的部分资料不齐全,在后期完成办理后才发放施工许可。目前,永 (略) 已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
(三)建设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3. (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报销同城接待费32587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并长期坚持。永 (略) 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已对财务相关经办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规范接待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并形成长效机制,杜绝再发生类似情况。
4.二院项目预付款*元存在资金损失风险隐患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永 (略) 与浙江 (略) 签订的合同为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含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合同签订后,先行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预付20%工程款。由于设 (略) 专业深化、绿化、亮化等内容,设计及审图过程缓慢,后因施工单位及分包单位一直迟迟未达成共识,导致工程进度缓慢。永 (略) 多次函接浙江 (略) ,要求加快施工建设进度,尽快完成合同内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于2022年12月1日分别发文《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帮助快速建设 (略) 及新冠肺炎重症病例定点救治场所的函》和《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时完成永德县 (略) 传染楼建设的通知》至浙江 (略) 和浙江 (略) 永德分公司,要求于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传染楼建设,2023年3月31 (略) 二次深化EPC项目建设任务。经过协调,污水处理站相关设备已安装完成,等待调试验收。电梯已安装完成2部,剩余17部将于2023年2月15日、18日、19日进场安装。目前,总包方报送工程进度量775.3万元,还未报送但已形成实际工程量的电梯定制及供氧设备定制等费用约880万元,实际工程量已超过预付款1126.536万元。(附件1.二院项目预付款*元存在资金损失风险隐患问题整改佐证材料)
5.县土地收购储 (略) 项目征地计提的管理费转入个人银行账户6460.8元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涉及的费用6460.8元已在审计期间上缴至永德县德党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6.未按相关规定用途使用专项债券资金*.22元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永 (略) 已完成账务调整, (略) 自有资金列支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略) 自有资金*.22元存入永 (略) 债券专用账户(*40)。调整的专债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8日列支云南 (略) 永德县 (略)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进度款。(附件2.未按相关规定用途使用专项债券资金*.22元问题整改佐证材料)
7.县财 (略) (略) 级配套资金*元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县财政已于2022年12月26日将资金拨付永 (略) ,用于列支项目工程进度款。
8.未按规定开垦占用耕地或缴纳耕地开垦费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永 (略) 已于2022年12月15日缴纳未缴部分耕地开垦费*.75元。(附件3. (略) 缴纳开垦费*.75元佐证材料)
9.提标改造项目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加快项目结算审核进程,待工程审计结算完成后尽快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并将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情 (略) 审计局,计划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
10.应缴未缴印花税2712.75元。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永德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一反三,清理项目应缴税费,按要求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2023年2月8日向县税务局申报补缴印花税2712.75元。(附件4.县住建局缴纳印花税2712.75元佐证材料)
11.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项目资金*元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2023年2月8日按相关规定调整提标改造项目会计核算科目,今后将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四)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
12.二院项目人工挖孔桩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或编制专项设计方案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二院《人工挖孔桩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云南 (略) 于2018年3月15日编制完善,通过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批后进场施工。施工过程中, (略) 委托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严格管控,做好安全记录、安全交底等工作。目前,人工挖孔桩已经全部完工,无安全事故发生。经云南建研建设 (略) 检测后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为合格。主体建设已于2022年4月22日通过验收。 (略) 已对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作出要求,要求监理单位配合施工单位作出情况说明。(附件5.二院项目人工挖孔桩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或编制专项设计方案问题整改佐证材料)
13.项目负责人超过其执业范围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永德县已要求浙江 (略) 将项目负责人余伟生变更为具备该工程总承包相应资质的人员,并要求按时进场。
14. (略) 将电力工程承包给无资质的施工单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经协商后,由永德县开祥电力器材经营部将合同内容转包给云南 (略) 完成,后续施工、调试、验收均由云南 (略) 完成。目前, (略) 已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工程发包行为。(附件6. (略) 将电力工程承包给无资质的施工单位问题整改佐证材料)
15. (略) 未针对该项目编制内部控制制度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略) 已编制印发《永德县 (略) 建设项目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永医发〔2022〕144号)。(附件7. (略) 未针对该项目编制内部控制制度问题整改佐证材料)
16.提标改造项目设备安装工程暂估价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金额*.11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对责任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并要求责任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深刻检讨;针对超概算问题将及时完善相关报批手续。计划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
17.提标改造项目超概算*元未按规定报批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在进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并将及时完善相关报批手续。计划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
18.县住建局违规在合同中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2023年1月29日与项目施工单位云南 (略) 进行协商沟通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附件8.县住建局与云南 (略) 签订相关补充协议佐证材料)
19.县住建局违规同意变更工程结算计价方式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2023年1月29日与项目施工单位云南 (略) 进行协商沟通,签订相关补充协议,今后将严格执行《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 (略) 201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云建标〔2013〕918号)及相关配套文件作为项目竣工结算的计价依据。
(五)征地拆迁方面的问题
20.实际征地面积超批复面积9.7615亩未报批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县 (略) 建设项目选址原规划位置位于目前坐落位置靠右,征地工作开展中,从永德县总体规划长远考虑, (略) 政道路、预留应急的西边出口通道等规划意见,经上报永德县城规委后,将永德县第二人民医建设规划重新调整为现在的位置,已经征收完成的9.7615亩, (略) 将争取上报永德县人民政府将其纳入永德县 (略) 建设项目的用地范围,作为预留发展用地。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巩固提高审计整改工作成效。以此次审计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按照时间节点推动整改落实到位,持续巩固和提高审计整改工作成效。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确保问题不反弹。
(二)紧盯整改任务,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于整改周期长的问题,按照方案和时间节点积极推进;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对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立行立改,合并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
(三)严肃财经纪律,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根源,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提升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进一步严肃财政纪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牢固树立依法理财意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安全、高效。
永德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