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 (略) 二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 (略) 97号,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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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珠海 (略) 二次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金湾区红旗镇联港工业区双林片 (略) 一号厂房4三楼和厂房6三楼 |
建设单位 | 珠海 (略) |
项目概况 | 珠海 (略) 二次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金湾区红旗镇联港工业区双林片 (略) 一号厂房6三楼,建筑面积为3045.5平方米。本项目计划年生产热升华墨水5000吨,水性色浆200吨和水性分散剂500吨。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报告表。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现有的废气处理不变,新增的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设“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