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 (略) 四 (略)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 (略) 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7号)、《四川省就业 (略) 关于印发2024年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指南和经办流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屏山县拟对何承云等111人次给予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4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屏山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失业职工管理股;
地址:屏山镇金沙江大道139号行政中心楼2号楼1楼;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联系电话:0831-(略);邮政编码:(略)。
附件:屏山县2024年第三批享受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名单
屏山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