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蔬菜基地建设(一期)项目之秋收现代设施农业种植示范基地项目附属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弋阳县蔬菜基地建设(一期)项目之秋收现代设施农业种植示范基地项目附属设施工程已由弋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弋发改字[2021]2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弋阳县蔬菜基地建设项目专项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弋阳县绿色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弋阳县圭峰镇;
2.2 招标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60 元;
2.3 计划工期:2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检验与评定质量合格及以上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 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投入本项目的“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提供开标当月前6个月(含)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人员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必须提供查询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6)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企业资质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 (略) 交易主体 http://**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 报价暂定得分、全 (略) 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 (略) 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 30 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暂停运用履约行为评价结果。招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修改为“采用95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西省公共 (略) 用户系统(http://**)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 (略) 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7 月 17 日上午09时00分,开标地点: (略) (略) 弋阳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 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 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6.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须进入江西省公共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 将在江西省公共 (略) 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 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①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②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 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 一经发现, 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 各投标单位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5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 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和《安全生产协议书》。
7.6 中标候选人必须按饶人社字【2022】82 号文件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农民工保证金采用保函方式的按照(饶治欠办发〔2020〕5号)文件执行。
7.7 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 (略) 场等行为, 如有一经查实, 没收投标保证金, 已中标企业取消中标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处罚。
7.8 (略) 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 (略) 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9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19】50 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 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10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 随时通过 “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 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 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 ,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
7.11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弋阳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 (略) 、弋阳县 (略) 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弋阳县绿色 (略)
地 址:弋阳县方志敏大道55号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大地 (略)
地 址: (略) 临川区赣东大道891号
联 系 人: 苏女士
电 话:*
监 督 单 位:弋阳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 (略) 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 (略) (略) 弋阳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弋阳县支行
2、户名: (略) (略) 弋阳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弋阳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