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略) 2024年度(第4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2025年新开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采购内容:国道6 (略) 毕棚沟隧道;国道350小金县双桥沟过境段改建工程;国道347茂县站至茂县县城段;国道213汶川县映秀过境段改建工程;国道317友谊隧道至紫坪铺特大桥改建工程 主要功能或目标: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略) 2025年度拟开工项目可研报告编制、送审及报批等工作 需满足的要求:(二)服务要求 1.编制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及相关图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送审、修改,直至通过有关部门审核。 2.协助接待专家考察组,并负责做好解释说明。 3.在项目前期准备和建设期间,为业主全程提供法律、法规、政策、 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等的咨询服务及其它协调工作。 (三)技术要求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2023版)及附件等要求,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达到相关规范合格质量要求,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并对其质量负全面责任。在编制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委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编制。 (四)成果要求 (1)签订合同收到采购人必要资料后供应商应在30个日历天内研究形成项目工可 初稿,60个日历天内形成工可送审稿。 (2)编制成果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应对编制成果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对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果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3)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编制,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等纸质文档各8套、电子文档1套。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承担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同时,采购人将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 153.(略) | 2025年01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略)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