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NP2024DF#
项目名称: 6、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翠屏路299号(和谐苑EF地块21#103号铺位)招租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南平 (略)
转让标的 (略) : (略)
挂牌价格: #
挂牌期间: 5
挂牌日期: 2024-12-02 00:00:00
交易方式: 其他
转让说明事项: 1.合同履约保证金:6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合同期满无违约,履约保证金将无息退还)。2.未经产权方书面确认,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铺位转租、部分转租或分租,不得私自以委托、联营或特许第三方经营等方式经营该铺位。3.竞租人中标后,需在公示期结束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起始日即为计租日,具体以出租方通知的租赁时间为准,若因中标人个人原因延期签订合同,导致未能及时交付铺位,合同起止日不进行后延。4.竞租人报名时必须交纳竞租保证金,具体金额按所公布的金额计算。竞标结束,未中标者,则退回竞租保证金;中标者则按成交的六个月基准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已交纳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差额部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进行补齐,合同期满无违约,保证金将无息退还。5.承租方应按出租方规定的经营项 (略) 域商品经营,未经#方同意不得转租,不得超范围经营,否则视为违约。租期未满中途毁约,出租方将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及要求承租方缴纳违约金并终止合同。6.承租方应按时缴纳租金,如逾期未缴纳,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铺位使用权,有权没收承租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违约时三个月月租金的违约金。7.产权方提供 (略) 一期商业地块竣工后的现有条件,其他所需装修投入均由承租方自行设计装修,承租方在装修和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建筑结构和用途。所有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由承租方书面形式报出租方、产权方、物业审核同意。8.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过程中,必须接受产权方、 (略) 及物业公司的监管,装修改造不得超出产权范围,若发现装修改造过程中,有侵占或 (略) 环境,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承租方需无条件拆除,并承担全部责任。9.承租者应守法经营,照章纳税,不得从事黄、赌、毒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犯罪活动。若经发现查实,出租方有权收回店铺终止合同,在全额扣除保证金的同时,承租方应承担对出租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责任。10.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将出租的铺位收回进行重新招租,若承租方没有中标续租时,铺位内外的所有装修、装饰不得拆除,并归产权人所有,原承租方装修费用出租方不予补偿。11. (略) 一期商业铺位含有公摊水电费,承租方需按所租赁面积比例缴纳费用。12.商业铺位租金为90%租金和10%商业服务管理费,分别由产权 (略) 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予承租方。具体费用明细见租赁合同。13.租赁期届满后,如承租方有意向续租,可提出书面申请,南平 (略) 确认相关情况(租金缴纳情况,经营过程中业主反馈情况,整体商业形象等)、产权方确认后,可根据《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给予承租方续租两年(总租期不超过五年,第四年起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14.物业管理费用按2元/㎡·月另行收取,物业服务等详细条款详见《物业服务协议》。具体详见公开竞价文件
发布时间: 2024-12-02 17:5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