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城区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粤赣高速(源城段)沿线绿化提升和农房风貌管控提升项目概算的函》(源农农函〔2024〕145 号)及工程概算书等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粤赣高速(源城段)沿线绿化提升和农房风貌管控提升项目
二、项目业主单位: (略) 源城区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粤赣高速(源城段)沿线绿化林带进行绿美生态提升。绿化林带提升面积约477亩:种植苗木9.*株;对粤赣高速(源城段)沿线农房风貌管控提升。风貌管控提升农房约265栋,改造面积约为*平方米。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2045.*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1891.*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0.*元,预备费用64.*元。
五、工程建设工期:10个月。
六、项目招标事项按《审批部门项目招标核准意见》(源发改投审〔2024〕36 号)执行。
七、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投资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八、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已批准的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