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龙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批2023年双龙镇灯塔村茶叶车间建设建设项目可研(代初设)的函》(双龙府函〔2023〕7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研(代初设)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双龙镇灯塔村茶叶车间建设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8-*-04-05-*)
二、项目法人
双龙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
丰都县双龙镇灯塔村6组(原灯塔教学点)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茶叶加工车间,建筑占地面积357.16㎡,总建筑面积681.92㎡,建筑为地上2层钢架结构、总层高8.8米,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烈度6度,耐火等级为2级,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完成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工程。购置茶叶生产线1套。
五、总投资及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3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4.71万元(含设备采购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36万元,预备费3.93万元。资金来源为20 (略) 财政援助资金135万元。
六、建设工期
8个月。
七、节能
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并按国家有关节能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和电气设备。
八、招投标
项目发包按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丰都府办〔2020〕78号)文件规定执行。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按期开工建设。建立项目质量管理责任体系,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发挥效益。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