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GG#
穗规划资源建证〔2024〕557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略) 规划和 (略) | |
日 期 | 2024-10-31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郭泽君、陈一平、李秀葵 (略) 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 (略) 4栋05-06房教工宿舍住宅楼业主 |
建设项目名称 | 华南师范 (略) 4栋05-06房住宅楼增设电梯工程 |
综合受理号 | thMB2C#B# |
建设位置 | (略) 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 (略) 4栋05-06房 |
建设规模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建设。
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核发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立案号 |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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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号 | 穗规划资源建证〔2024〕5575号 | |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 #GG# | |
日期 | 2024-10-31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郭泽君、陈一平、李秀葵 (略) 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 (略) 4栋05-06房教工宿舍住宅楼业主 | |
建设项目名称 | 华南师范 (略) 4栋05-06房住宅楼增设电梯工程 | |
综合受理号 | thMB2C#B# | |
建设位置 | (略) 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 (略) 4栋05-06房 | |
建设规模 | 住宅楼增设电梯工程1幢,地上6层:69.21平方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一、附图1份。 二、附件:《建设工程审核书》1份。 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取得施工许可;依法无需取得施工许可的,应当在有效期内开工。逾期未取得施工许可或者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 |
附加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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