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ZZCG2010B-XY-
中标人:
供货商:
需方:
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 (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010年度公务用车项目(招标编号:ZZCG2010B-GK-001 )招标文件、“ (略) 政府采购(汽车)供货协议”、“ 政府采购供货承诺书”中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采购的产品所需资金来源构成为:预算内( );预算外( );自筹( )。
付款方式为:国库直接支付( )。
以上按实际情况打“√”确认,涂改无效。
二、货物品牌、型号和标准配置、随车零配件及资料、单价、数量、金额
品牌:
表一
序号 | 型号 | 数量 | 标准配置 | 产地 | 随车零配件及资料 | 基准价 | 协议供 货价格 | 优惠率 | 供货 地点 | 采购金额 合计 | 备注 |
1 |
1、产品质量:符合中国政府规定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中国强制性认证(3C)、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保证所供货必须满足环境要求(排放标准在欧Ⅲ以上)。
2、随车配有常用工具、备品备件、合格证、用户手册、保修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三、售后服务
1、维护:*方应指定特约维修站,为 (略) 的规定提供产品质量服务、售后服务。
2、售后服务内容:代办车辆上牌、代缴车辆购置税、养路费、维修工时( )折优惠
其他服务:
3、更优承诺服务内容:
4、服务特约维修站:见投标文件服务特约维修网点明细表
四、保修期:
上述产品的保修期为( )月;免费更换的时间为( )月、公里数为( )公里;响应时间为:( )小时;故障排除时间为:( )小时;备品备件提供时间为:( )小时。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供货商于 年 月 日前将货物送至指定销售地点,由需方自行提车。
供货商应在交货前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
运输、装卸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验收标准:1.
2.
提出异议时间:
六、违约责任:
1、供货商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二的滞纳金;供方逾期30日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质量保证金。
2、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供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二的滞纳金;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供方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供货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违反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将予以没收质量保证金,赔偿损失部分,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外发生质量问题的,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七、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供货商指定协调人反映;
(3)向采购中心反映;
(4)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投诉;
(5)提请仲裁;
(6) (略) 提起诉讼。
供货商指定协调人电话:
采购办投诉电话:
其他约定事项:
(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010年度公务用车项目(招标编号:ZZCG2010B-GK-001)招标文件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略) 政府采购(汽车)供货协议”、“ 政府采购供货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市本级)供货商、需方各一份、市采购中心二份,(莲都区)供货商、需方、市采购中心、莲都区采购办各一份,由供货商每月在结 (略) 采购中心汇总上报。
本合同应经需方负责政府采购的部门或财务部门审核并加盖需方财务专用章方为有效。
本合同经供货商和需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需方(签章) 供货商(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