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高限价
本项目每家律师事务所最高限价为(略)元/年,超过此限价为无效标价。报价应含下述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采购人委托代理诉讼或非诉专项法律事务等,采购人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支付相应律师服务费)。
二、服务时间
本次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单位的服务期限为3年,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进行考评,考评合格再继续签订下一年合同。
三、服务内容
(一)常规法律服务
1.向采购人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专业法律意见。
2.向采购人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应采购人要求,就采购人及其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为提出法律意见,或者应采购人要求,对决策进行专项法律论证并形成书面报告。
3.对采购人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意见和补充建议。
4.根据采购人需求,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列席采购人党委、领导班子各类重大会议,参与重大事项的分析研讨。
5. (略) 理涉及采购人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为采购人提供初期的法律 (略) 理方案。
6.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人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维护采购人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7.参与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审理工作,协助案情梳理,检索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并参与案件进行审查、分析,撰写法律分析意见。
8.接受采购人日常口头咨询。
9.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常规法律服务。
(二)专项法律服务
1.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并形成书面报告。
2.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3.参与采购人规范性文件起草、修订、清理、审查等工作,编写新法律法规、新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手册,并举办讲座进行宣讲。
4.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形成书面报告,协助投诉案件的调查和审理,并作出初步法律 (略) 理方案;协助制定突发事件 (略) 置方案或应急预案。
5.设计决策工作机制及责任体系,协助设计决策实施配套流程、文件模板,进行决策项目实时跟踪。每季度制定风险防控方案,设计程序和相应的法律文书;协助制定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投资管理等制度,每季度举办讲座进行宣讲。
6.应采购人要求,就采购人采购、招投标等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或接受采购人委托,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7.应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招商引资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接受采购人委托,为采购人招商引资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8.梳理采购人行政权责,汇编相关政策法规、设计履职程序、完善责任制度,编制相应的执法手册或行权手册发放,并举行相关讲座培训、宣讲。
9.及时参与行政执法评估、执法监督、执法检查工作,采用跟踪调研、案卷复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评估执法程序,并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出具部门执法或专项执法规范化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同时每季度开展相应的执法工作系统化培训活动。
10.接受采购人委托,就采购人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以非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调查、协调,并向采购人提出法律意见、形成书面报告。
11.每季度对采购人的执法人员及其他行政人员进行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协助采购人进行法治宣传活动。
12.成交供应商安排执业律师每周到 (略) 办公,时间不少于半天。成交供应商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采购人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13.成交供应商在一年内至少有两次“送法下乡”活动。
14.所在党政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以及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专项法律服务。
四、报名条件及资料
(一)报名条件
1.律师事务所应当设立5年以上, (略) 具备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和必备的硬件设施,工作制度健全,日常管理规范。
2.近3年内,律师事务所及所内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 (略) 罚,律师事务所在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
3.指派2名专职律师具体承办法律顾问工作,每周至少1天派专职律师到单位坐班。以上均由律师事务所承诺。
(二)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复印件);
4.应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未列入失信主体、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承诺函原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6.资质证明材料。
五、比选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9日9:00—12月5日18:00;
2.报名地点: (略) (略) ( (略) (略) 板仓 (略) (略) 15号);
3.联系人:李老师,电话:(略)。
(三)开展比选
1.比选时间及地点:以电话。
2.本项目采取最低价中标方式。参加比选单位应将报名资料和比选价格(加盖公章)装入密封袋中递交,并在密封袋上加盖单位公章。报价中如出现两家及以上相同最低价格,则由相同最低报价的供应商重新报价,重新报价不能高于上一次报价。
3.当符合条件的参加比选单位少于3家时,重新组织比选。
4.本次比选以公告方式邀请,比选 (略) (略) 官网上发布。
(略) (略)
2024年11月28日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