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发展和改革局、水利局:
你区《关于上报< (略) 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2年度)结余资金增做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宿豫发改〔2024〕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区域水利治理项目审查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发改农经发〔2014〕3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 (略) 水利勘 (略) 编制的《 (略) 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2年度)结余资金增做工程实施方案》。
二、增做工程主要内容:整治大兴支渠总长3.6km。
三、增做工程投资概算1575.*元,费用在工程结余资金中支出。
四、请你们加强工程建设及后续管理,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工程建设监理、项目和资金公示等要求,做好财务账目和工程资料归档。建成后,按规定及时组织验收,确保工程发挥水安全保障与现代化管理等方面作用。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水利局
2024年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