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S * 线 K * + * -K * + * (旧 X * 线 K0+ * -K * + * )美丽交通生态文明公路提升工程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 (略) 分。 (略) 文件有不 * 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最高限价 *** 元,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下限: *** 元,暂列金额 0元,招标文件其余 (略) 以此为准;项目清单编制说明,控制价编制说明及固化清单请投标单位前往本项目电子平台补充通知窗口下载。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安全目标修改为:“合同实施期间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 * 项制度”, 确保无重 (略) 全责任事故(“ * 项制度” (略) 危险告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排查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3、招标文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认定标准修改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 (略) 门“ (略) 信 用信息管理系统” 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或彩色扫描独立承担实施过同类项目的“承包合同”及市级交通(或公路) (略) 门发出的“交工验收证书",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 (略) “全国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http:/ *** )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 (略) 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 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 (略) 页截图 复印件。 (略) “全国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 (略) 门“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 (略) 门“ (略) 信用信息管 理系统” (略) 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业绩的彩色复印件、网页截图复印件 (略) 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 实 (略) 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3.5.3项)
4、招标文件“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中”,项目总工的资格要求的修改为:具备 (略) 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本项目要求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须 * 人 * 岗,不得兼任。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 * 日9: * 分。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信 (略) 有限公司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