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政工程建设管理所:
报来《关于办理灵 (略) 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工程立项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灵 (略) 整体排水防涝能力,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名称:灵 (略) 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工程
三、项目代码:2410-(略)-04-01-(略)。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灵 (略) 。
五、项目建设周期:2年。
六、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修复雨水管约2公里,改 (略) 约 14 公里,改造雨 (略) 约16 公里,改造雨污水错混接点约 (略) ;改造维修雨水检查井约400座;改造维修雨篦约1000个;易涝点改造约25个; (略) 清疏浚约23公里,雨水泵站新建约4个,排水泵站改造约2个,其他相关雨水排水附属设施、设备及改造等。
七、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略)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单位自筹。
八、请你单位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对项目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作进一步测算和论证,确保项目实施科学、合理。同时落实该项目的前期手续工作,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九、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