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四平直属库有限公司梨树分公司购置烘干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GXTC-C-(略)
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 (略) 梨树分公司购置烘干机项目招标人为中央储备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规模:产能300吨/日。
2.2招标范围:“供货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2.4供货安装期:自收到开工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
2.5供货安装地点: (略) 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测试期:从当年新粮烘干之日起至次年3月31日内(即一个烘干期内)。
2.7最高投标限价:(略)元
注:投标人投标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规定。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粮食烘干机的供货能力。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若有)未在“中国 (略) ”(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1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30日9时至2024年10月8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文件方式:
(1)投标人应在代理机构业务系统中点击下方链接注册完善投标人信息http://**( (略) 址仅限电脑端浏览器使用,手机等移动端无法使用)。请投标人尽快完成注册(已注册的单位,无需重复注册)。
(2)注册成功后,将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q.com),邮件主题:GXTC-C-(略)+投标人全称。代理机构当日16时00分前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并将《购买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回复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交款后,将:⑴word版《购买文件登记表》⑵签字扫描后《购买文件登记表》⑶标书款汇款回执单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简写注明所参加项目的编号、款项用途、单位简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例:投标人简称+ C-(略)文件费)。
账户名称:国 (略) (略) (略)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号:(略)(略)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提前半小时将投标文件 (略) (略) 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三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上发布。
招标人:中央储备 (略)
地址: (略) (略) 平东大街1683号
联系人:单先生
联系电话:0434-(略)
招标代理机构:国 (略) (略)
执行机构:国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联系人:董雪飞 联系电话:0431-(略)
电子邮件:*@*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