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 (略) 年产30万吨预拌砂浆、20万方预拌混凝土及装配式建筑技改项目 | (略) 泰顺县彭溪镇水尾村彭月产业基地月湖小区3号 | 浙江 (略) | 浙江 (略) 成立于2021年5月21日,是一家从事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销售的企业,企业位于泰顺县彭溪镇水尾村彭月产业基地月湖小区3号。公司利用自有厂房进行生产,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1827.25m2(企业厂区合计15827.25m2,本项目用地11827.25m2,另外4000m2外租 (略) 使用),总建筑面积约10621.02m2(企业厂区合计18621.02m2,本项目建筑面积10621.02m2,另外约8000m2外租 (略) 使用)。企业2021年委托编制《浙江 (略) 年产30万吨预拌砂浆、20万方预拌混凝土及装配式建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1月12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泰建[2022]1号),于2022年3月2日完成排污登记申报(编号为*MA2L42G68Y001X)。企业以水泥、砂、石子、矿粉、粉煤灰、减水剂和增效剂等原辅料,通过制砂、烘干、混合搅拌等工艺,形成年产30万吨预拌砂浆、20万方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规模。现有项目于2022年11月13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有项目员工共60人,厂区不设食宿,年工作300天,采用两班制,每班8小时工作制度。 本项目为预拌砂浆和预拌混凝土配套技改项目,拟将生产原料石子由直接外购改为外购石块,经破碎为石子后再用于后续生产。项目新增总投资为500万元。技改后企业现有项目产能、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员工人数和生产班制等均未发生变化。 | 2023年3月7日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刊登了“关于受理《浙江 (略) 年产30万吨预拌砂浆、20万方预拌混凝土及装配式建筑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告”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并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10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7-*;传真:0577-*
通讯地址: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