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3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药零售经营单位资格招标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
行政区域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16日 21:5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7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8月1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 | ||
采购单位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保兴东路政务中心一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工、08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易中招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3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工、0898-* | ||
附件: | |||
附件1 | 保亭中标名单新.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YZ-2023-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药零售经营单位资格招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我司代理的“2023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药零售经营单位资格招标项目”,于2023年7月21日完成开评标工作并在2023年7月25日发布中标公告。
在中标公告期间,收到海南 12345 热线和保亭县信访局转来的投标单位对中标结果及现场核查情况提出的问题质疑,经采购人组织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代理机构等现场核查人员就相关质疑事项开展相关复核确认。经核,相关质疑事项反映的中标人“保亭加茂熊大农资店”在报名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交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药零售经营许可申请表”中记载的“营业场所地址”以及工商营业执照中记载的“经营场所地址”与实际“营业场所地址”不一致的情况属实,属于以提供虚假材料谋求中标的情形,质疑事项成立。
因原中标人“保亭加茂熊大农资店”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求中标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的规定,本项目“保亭加茂熊大农资店”投标无效,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同时,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
现按有关规定从加茂镇(居)另外四家合格投标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即顺位替补第二中标候选人“保亭南茂健盛达农药店”。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保兴东路政务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王工、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易中招 (略)
地 址: (略) 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301室
联系方式:杨工、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