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鑫汇金矿采选扩能工程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新河镇大庄子村 | |
建设单位: | 山东黄金矿业(鑫汇)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6月21日 至 2024年06月28日 | |
项目概况: | 山东黄金矿业(鑫汇)有限公司拟投资*.21 (略) (略) 新河镇建设鑫汇金矿采选扩能工程项目。项目矿区面积7.0473km2,开采标高+34.1m至-1170.0m,采矿生产规模由33.*t/a增加至82.*t/a,矿山开采服务年限11.4a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选矿车间上料、粗碎、中碎、筛分、细碎等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收集经5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现有5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辊磨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收集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粉矿仓落料至皮带及皮带输送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收集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充填站振动筛、下料口及1#、2#带转运点产生的含尘废气收集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井下开采废气包括爆破废气和井下开采粉尘,通过合理减少炸药用量,调整爆破次数,少量多次爆破,尽量避免同一时间多个地点同时爆破,爆破后立即采取洒水通风等措施降低爆破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通过采取湿式凿岩、湿式装载、加强通风等措施降低井下开采粉尘环境影响;车辆运输过程采取对洒水、蓬盖、限制车速等措施降低起尘量;充填站胶结材料筒仓设置滤筒除尘器,上料过程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选矿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选矿厂,不外排。矿井涌水优先用于采矿用水、选冶厂用水、充填站用水,剩余暂存于大庄子村东南已建水塘用于周边农林灌溉。 (三)噪声污染防治。固定噪声源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避免夜间运输,临近村庄运输时降低车速等措施。爆破噪声具有瞬时性且频次低,地层具有阻隔作用。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掘进废石、选矿尾砂等一般工业固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危废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版)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加强各类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避免产生突发环境事件。 (五)环境风险防范。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操作管理,控制事故风险,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等相关规定,规范设置监测孔、 (略) 和环保图形标志,制定监测计划并自行监测。 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了公众参与。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南 (略) 17号 | |
邮政编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