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博野县人民政府批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博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博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其他 | ||||||||
2023-24 | 保衡线路西 | 13333.39 | ≥0.8 | ≥40% | ≤20%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7%建设用地面积 | 工业用地 | 50 | 549.34 | 549.34 | 10 |
一、公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2月1日至 2023 年 12月28到 博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3年12月 1日至 2023 年12月 28日,到 博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2月 28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3 年12月28日 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 博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块挂牌时间为: 2023年 12月21日 9 时至 2023 年 12月 30日 17 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2023-24号地块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并挂牌出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8349.04平方米,金额202.7008万元,由土地竞得人按程序缴纳,并将相关内容写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竞得人缴清全部土地有偿使用价款和地上建筑物价款后签订《交地确认书》。竞得人在约定时间内未缴纳地上建筑物价款的,按程序终止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履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博野县行政审批局(博野县颜元广场东南角)
联系电话: 0312-*
联 系 人: 赵女士、刘女士
开户单位: 博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博野县农村 (略) 营业部
帐 号: *70096
博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1日
信息来源:http://**-a4e4-4b46-bd50-4fa68f4d63c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