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海巡船艇船员劳务外包项目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2025年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海巡船艇船员劳务外包项目 |
预算金额: | 150.*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C*其他服务 |
采购需求概况 : | 一、船艇船员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略) 海巡船艇的主要任务:主要负责海事船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执行为满足海事现场监管而开展的海事行政执法、通航维护、应急救援以及专项业务活动等的动船任务;*方指定的其他任务。 二、 (略) 船员服务外包船员配备情况 1、海巡“0471”轮: (略) ,总吨:361,主机功率:2796kw。最低配员4名船员。 2、海巡“*”轮: (略) ,总吨:140,主机功率:2238kw,高速船。最低配员4名船员。 3、海巡“*”轮:沿海小型船艇驾驶员1人,750kw-3000kw三管轮及以上轮机员1人。 三、工作要求 1、服务质量安全、高效 2、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的工作要求或整改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在24小时提供解决方案;对于紧急的要求,必须立即作出反馈。 3、成交供应商人员进港作业,严格遵守港方规定,严禁从事妨碍安全生产的一切活动。成交供应商人员从工作前准备、作业期间和 (略) 之后的工作和工余全部过程,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4、海事巡逻船艇实行24小时驻船制,船艇应保证通讯 (略) 于值守状态,保证在接到指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出航。 5、成交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服务船员应满足及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国家有关船舶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6、根据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船舶保安等要求建立船舶航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各项航行及轮机日志的记录工作,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7、负责船舶航行、锚泊和系泊期间的各种机器、设备、仪表等的日常监督管理、维护保养,保持船容船貌干净整洁,船员宿舱 (略) 域保持清洁卫生、通风良好。 8、建立船舶设备管理制度,对船舶主、辅动力设备及其他重要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监测,保 (略) 于良好状态;按照*方的“管用养修”制度组织开展船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坞修期间的安全值班和监修工作,确保船舶经船检机关检验 (略) 于适航状态。 四、服务外包期限 服务期限:合同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5-01 |
备注: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