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巫溪县乡村振兴商务中心项目已由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溪发改发〔2022〕434号、巫溪发改发〔2022〕6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 (略) ,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巫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巫溪县马镇坝北岸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4238平方米(约6.36亩),总建筑面积约18068.97,其中配套面积12500.49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面积约5568.4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建筑、安装、装饰及室外环境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2999.9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9924.88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设计:按照现行法律法规、 (略) 相关规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施工全过程至缺陷修复、质量保修阶段的各项设计服务等;按照招标人对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资料所提出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招标人及第三方审查机构(若需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送审(批)合格的要求(若需要);完成建设项目全过程关于设计的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若需要)。设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施工:该工程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审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39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任意一类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须由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且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牵头人单位为施工单位;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招标人: | 巫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信 (略) |
地址: | (略) 巫溪县马镇坝 | 地址: | (略) (略) 驿镇农科大道66号 |
联系人: | 向老师 | 联系人: | 冯叶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