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HTC-HW-2024-18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筠连农村 (略) 2025年“开门红”宣传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更正为:(1)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90%(或单品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 (略) 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3)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无效)处理。
二、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价格:“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最终报价比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低5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时可以要求其在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可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响应应 (略) 理。”更正为:“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90%(或单品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时可以要求其在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可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响应应 (略) 理。”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四川筠连农村 (略)
地址: (略) 筠连县筠连 (略) 108号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方式:083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四川分公司地址: (略) (略) 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801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028-#
4.采购监督部门
名称:四川筠连农村 (略) 纪检监察室
地址: (略) 筠连县筠连 (略) 108号
联系方式:0831-#